茂 名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茂环罚字〔2023〕1号
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广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4UMC784L
法定代表人:谭*超
住所: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厂前西路****大院****栋(住所信息自主申报)
我局于2022年11月3日对你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在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东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进行采样检测时,存在李光辉和潘俊鹏两名采样人员不在对方采样现场却分别在对方原始采样记录上签字的不规范环境监测行为。
以上事实有《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检验报告》(报告编号:MMGR20220725002)《检验报告》(报告编号:MMGR20220725002)和现场相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报告”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1月16日发出了《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茂环告字〔2023〕3号),拟对你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但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环境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你公司不规范实施环境监测的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罚款。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以上罚款缴至以下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交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交罚款前,请到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生态环境局二楼204办公室开具《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户 名:代理地方非税收入收缴待结算款项
账 号:44588001010046140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60日内向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提起行政诉讼,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te365正规网站_365bet网站_必发365手机app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6日